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離婚判決書已下對方起訴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5.5K
離婚判決書已下對方起訴
起訴離婚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起訴離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通常情況下三到六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式。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即使提出訴訟,對於婚姻案件的審理,也要符合法律規定期限。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式需要三個月,二審按普通程式算期限是六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4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


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所以,堅持離婚的一方到法院訴訟離婚,不是說很快就可以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