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行動指導
1、協商與投訴並用,協商與訴訟並用,有時主管機關的一個電話比什麼都管用,有的時候收到法院的傳票立馬就退錢了。
2、拒絕所謂的在走程式,需要審批,需要等領導回來,一般這些皆為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