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兩個子女撫養權
法院在
判定離婚兩個子女撫養權的一般參考標準:
1、小孩的年齡 2週歲以內一般由女方撫養,10週歲以上的尊重小孩意願;
2、雙方的撫養能力 即經濟條件及照看條件;
3、雙方離婚後的生育能力;
4、雙方都無時間照看的 小孩隨祖父母還是外祖父母較多。
從以上條件來分析,您要爭取到小孩撫養權是比較困難的,在此種弱勢情況下,一般建議:
1、儘可能與對方協商,博得對方的同情,同意小孩由您撫養;
2、以探望權的行使來彌補不能直接撫養的缺憾。像您工作較忙,在外時間較多,小孩由您來撫養必然會影響到您正常的工作安排。從您對小孩的關愛這一角度出發,您積極行使探望權一樣能讓小孩獲得足夠的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