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出生證明怎麼落戶10歲
可根據具體情況參照以下內容落戶: 2016年01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
戶口人員
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要求依法為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 (二)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委託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
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
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