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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遺產繼承公證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1.68W
放棄遺產繼承公證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放棄遺產繼承公證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放棄遺產繼承的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必須由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親自去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
2.申請辦理時需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所要繼承的遺產的證明,如房產證等;
3.提交申請人和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
4.放棄遺產繼承權宣告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