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入室搶劫罪一般判幾年
入室搶劫是罪犯 利用各種方法侵入機關、企事業單位或者居民住宅等搶劫財物的犯罪行為。入室搶劫案中,被害人與罪犯間有一定正面接觸或搏鬥過程。因入室搶劫並不都是入戶搶劫,所以在量刑上也有所不同,在這裡要正確理解刑法意義上的戶,一般指的是住所,指的是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刑法加重處罰“入戶搶劫”的本意就在於保護居民生活的安寧平和、保護未經許可他人不得擅入他人的住宅權以及個人休養生息的隱私權利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