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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和定金的區別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9.52K
預付和定金的區別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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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和定金的區別

一、定金的主要作用是擔保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擔保方式,而預付款的主要作用是為接受預付款的一方解決資金上的困難,使之更有條件按合同規定適當履行,屬於履行的一部分;

二、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而交付預付款的協議只是合同內容的一部分;

三、定金除了擔保作用外,還具有證明合同的作用,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產生爭議時,法院或仲裁機構查明是否有定金交付即可判斷合同是否成立;而預付款不具有合同成立的證明力;

四、定金只有在交付後才能成立,而交付預付款的協議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五、定金一般為一次性交付,而預付款可分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