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的使用權和佔有權是密不可分的,沒有佔有權,使用權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而使用權又可以從所有權中分離出來,即有使用權不一定就有所有 權,但卻一定有佔有權。所謂收益,是指房地產所有權人按照法律規定,從履行權利義務關係中得到的收益。如出租房屋收取的租金。房地產收益是房地產所有權的 內在固有的要求,它是所有權實現的重要途徑之一。所謂處分,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根據自己的意志,對房地產進行處置的權利如依法對自己所 有的房地產出售、贈與、變換等。以上為不動產產權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