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傷受傷可以發放病假工資,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職工患病休假在6個月內:
(1)連續工齡<2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70%計發;
(3)連續工齡≥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8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00%計發。
職工患病休假在六6個月以上:
(1)連續工齡<1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40%計發;
(2)連續工齡≥1年且<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50%計發;
(3)連續工齡≥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60%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