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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開庭因時間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7.08K
第一次開庭因時間
第一次開庭多久出結果

法律未規定開庭審理的間隔時間,具體由法院安排,應當在審限內審結。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1、簡易程式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普通程式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3、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