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廣東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百度搜索的廣東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主要職責的內容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各項社會保險
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二)直接經辦省直、中央駐粵行業單位的社會保險
登記;稽核社會保險
繳費申報;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工作;稽核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三)在廳的統一組織下,承擔全省各項社會保險資料資訊的採集、統計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省直、中央駐粵行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檔案和個人帳戶的資訊資料。 (四)在廳的統一組織下,彙總編制全省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告;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稽核工作。 (五)受廳委託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與調劑的具體辦法;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儲存、劃撥社會保險基金。 (六)按照上級統一規定,負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任職資格、上崗標準、業務培訓規劃、考核規範以及內部自律工作。 (七)在廳的統一組織下,參與社會保險宣傳工作,擬定社會保險宣傳具體計劃。 (八)在廳的統一管理下,開展和組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涉外技術合作、技術交流和專業培訓。 (九)承辦省人民政府、勞動和
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