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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合同主體資格由誰簽訂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3.11W
物業合同主體資格由誰簽訂
簽訂買賣合同怎麼審查主體資格

主體資格審查,即有無民事行為能力。所謂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能夠以自己的行為行使民事權利和設定民事義務,並且能夠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從而使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一種資格。


對於公民來說,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不能獨立行使任何民事活動,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只能從事與其年齡和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對於法人來說,只有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才能從事民事活動。法人要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必須依法成立。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民事法律的規定,法人依法成立,要有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並與其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數額和從業人數;能夠自主經營、自負營盈虧,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審查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就是審查法人有無營業執照,有無上述五個依法成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