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營業外收入要交營業稅及其附加稅嗎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9.1K
營業外收入要交營業稅及其附加稅嗎
營業外收入要交營業稅及其附加稅嗎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條例規定的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範圍的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  
三、各項收入納稅情況具體如下:  
1、營業外收入中列支的盤盈收入:不屬於營業稅徵收範圍,不需要繳納營業稅。  
2、處置裝置類固定資產收入:對於企業處置裝置類固定資產收入需要按照營業稅條例中第一條的“銷售不動產”進行繳納營業稅,稅率為5%。  
3、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轉營業外收入:該項收入不屬於營業稅徵收範圍,不需要繳納營業稅。  
4、債務重組淨收益:該項收入不屬於營業稅徵收範圍,不需要繳納營業稅。  
5、政府補助淨收益:該項收入不屬於營業稅徵收範圍,不需要繳納營業稅。  
6、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淨收益:對於淨收益部分不需要繳納營業稅,但對於用非貨幣性資產進行交換的行為,如果貴企業對外交換時涉及到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換出則需要按上述規定分別按“轉讓無形資產”及“銷售不動產”進行繳納營業稅,稅率均為5%。  
上述幾種情形的收益均應併入企業當年的企業所得稅收入中計算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