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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後多久立案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1.96W
備案後多久立案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立案後多久開庭

你好
      按照法律規定,
       簡易程式審理的(案情簡單,爭議不大)立案後5天內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給對方當事人15日答辯期,期滿後即可開庭,3個月內結案;
       普通程式審理的(案情較為複雜,爭議較大或者案件爭議標的較大、案件影響較廣的)立案後5天內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給對方當事人15日答辯期,30日的舉證期限(15日答辯期可以覆蓋),舉證期滿後即可開庭,6個月內結案,案情特別複雜的,可向本院院長申請延長6個月,在不能審結的,再向上級法院申請延長6個月,期內必須審結。

     如上所述,合法一審期限內都是可以的,一般案件立案後,一個月左右就分到具體承辦法官手中,你可以向其諮詢瞭解。多瞭解,多催問,會快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