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安全監護人的職責和權力有什麼
安全監護人應監護被監護人在規定的工作範圍內工作,並監督被監護人在工作過程中不發生違章操作行為,監護人應對指定的工作人員工作全程進行監護,監護人要暫時離開被監護人應停止工作。安全監護人的職責如下:
1、正確安全組織工作;
2、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
3、督促、監護工作人員遵守安全規程;
4、負責檢查工作票所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到位;
5、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6、工作人員變動是否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