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無證駕駛扣車多久放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2.57W
無證駕駛扣車多久放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如果因為司機無證駕駛扣車多久放?

無證駕駛將被扣留機動車,並罰款200到2000元,並處15天以內拘留。
機動車被暫扣後,駕駛人、車主和機動車管理者,應當在30天內帶齊暫扣機動車的所有合法手續到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領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一百零七條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第九十八條的規定被扣留的機動車,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內沒有提供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沒有補辦相應手續,或者不前來接受處理,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並且經公告3個月仍不前來接受處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該機動車送交有資格的拍賣機構拍賣,所得價款上繳國庫;非法拼裝的機動車予以拆除;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予以報廢;機動車涉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