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劃撥土地徵收補償的標準
“劃撥土地徵收補償的標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只是規定了徵收時應給予一定的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應根據地上附著物的價值以及對土地的評估價值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