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如下:
1、標題。標題寫在正上方中間。可以直接寫《委託書》,或《xx委託書》。
2、稱謂。另起一行頂格寫。寫明“受委託人”要去的地方或單位或要找的人。
3、正文。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明事由,委託的事項,以及委託許可權。
4、署名(落款)。寫明委託人,需要委託人親筆簽字。如果委託人是單位,還需要蓋章。
5、日期。即委託人寫委託書的時間。
行動指導
授權委託書主文無論以什麼形式出現,不管是列印稿還是手寫的,只有落款處是委託人本人簽收的才生效,所以要確保落款處委託人的簽章有效。同樣,落款處委託人的簽署日期看似是小事,但隨便籤或不籤的行為都是風險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