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宣傳工作是經偵部門一項重要工作。做好宣傳工作一個非常重要的目的,就是震懾犯罪、教育群眾。我們的宣傳讓單位及廣大人民群眾認識到,經偵工作對保護其生產、經營的安全、穩定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其經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保障。通過電視、報刊、網際網路,通過自制宣傳手冊等途徑,宣傳我局經偵部門性質、職能、許可權,各類經濟案件受理範圍、當各單位及群眾在生產、經營中遇有法律上困難時,為其提供法律上保護和服務的方法、暢通渠道等,讓廣大人民群眾及各個單位能更快的認識犯罪、發現犯罪、舉報犯罪及預防各位違法犯罪的行為發生。所以,只有做到宣傳工作和具體業務工作統一,這才能使經偵工作得到長足發展。
在廣泛宣傳的同時,正確把握宣傳規律,不僅不會暴露偵查手段,還有利於破案。宣傳工作是一把雙刃劍,弄不好會傷著自己;但把宣傳工作使用好了,其威力也是不可估量的。在實踐中,只要我們注意加強對宣佈材料工作的稽核把關,加強對新聞記者的考察,加強對新聞媒介的聯絡溝通,從客觀、辨證的角度出發,分步驟,分程度的進行宣傳,已判決的一般案件廣泛宣傳,重特大案件挑重點,揀精華進行宣傳,各類專案就不宣傳,嚴格保密,一般來說,是不會洩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