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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羈押的的管轄的確定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2.83W
被告被羈押的的管轄的確定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物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著作權糾紛的管轄法院的確定

1、著作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複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複製品所在地。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2、網路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裝置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3、涉及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裝置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4、著作權權屬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著作權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