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車輛交通 > 醉駕

97年3月沁陽醉駕人員怎麼處理的

欄目: 醉駕 / 釋出於: / 人氣:1.41W

97年3月沁陽醉駕人員怎麼處理的

一、97年3月沁陽醉駕人員怎麼處理的

97年3月沁陽醉駕人員罰款2000元,拘留六個月,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1、《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1)、酒後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2)、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3)、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處罰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二、醉駕的危害

(一)觸覺能力降低,精神亢奮

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轉向系統,並且容易興奮,過分地自信。

(二)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後,對光、聲剌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三)視覺模糊

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辯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判斷交通訊號、標誌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少,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綜上所述,對於醉駕的處理在我國都是比較嚴重的,醉駕的行為不僅嚴重影響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也是對個人的一種不負責的態度,所以為了給駕駛員一個教訓,會弔銷駕駛員的駕駛證,並處罰金,在一定情況下還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