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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欄目: 醉駕 / 釋出於: / 人氣:2.4W

醉駕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一、醉駕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吊銷駕照醉駕從決定書下達之日起開始算。

1、醉酒駕駛機動車,吊銷駕駛證,五年之後可以重新取得駕駛證。時間重吊銷日開始算起。

2、醉駕駕駛營運車輛,十年之後可以重新考駕證,重考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時間也是吊銷日開始算起。

3、醉酒駕駛發生事故,構成犯罪的,終生禁駕。

二、酒後駕駛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在當代的社會,酒後駕駛機動車輛的行為肯定是不被允許的,會被採取吊銷駕照的這樣一種處罰的措施,但是具體吊銷駕照的時間長短應該是根據駕駛的車輛型別來進行判斷,比如說營運車輛的話是需要吊銷10年時間。普通的機動車就是5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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