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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法官開庭都問什麼?

欄目: 醉駕 / 釋出於: / 人氣:2.33W

醉駕法官開庭都問什麼?

在當今社會上,很多人在各種應酬中都愛喝酒,也有越來越多的人酒後駕駛,因為酒駕也引發了一系列的安全問題,於是國家加強了控制酒後駕駛的力度,對於醉駕嚴格處理。酒後駕駛的人輕則罰款和吊銷駕駛證,而嚴重者則會被告上法庭,那麼醉駕法官開庭都問什麼呢?接下來小編將為您介紹。

一、醉駕法官開庭都問什麼?

法官在庭審時會詢問當事人說明問題,是無法猜測的,因為這要根據其所涉案情來決定。

其次,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規定,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資料;

(四)宣讀鑑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 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 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發問。 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鑑定或者勘驗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第一百四十條規定, 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併審理。

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 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二、醉駕的定義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

醉駕嚴重者可構成危險駕駛罪,對社會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所以近年來國家著重打擊酒後駕駛,並對此進行了一系列嚴格的檢查。生命安全不是兒戲,酒後駕駛的習慣必須摒棄,為了自己和身邊的人,也為了無辜的旁人,請不要酒後駕駛。以上就是本文對於醉駕法官開庭都問什麼這個問題的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