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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頂包處罰有哪些

欄目: 交通事故處理 / 釋出於: / 人氣:2.58W

一般交通事故頂包處罰有哪些

一、一般交通事故頂包處罰有哪些

如果出現了交通事故頂包現象,為犯罪人提供作假證明或者幫助其逃匿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如果情節非常嚴重,則會判處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根據《刑法》規定:

第三百一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一般交通事故頂包屬於違法行為,應當受到公安機關的處罰。但是,如果僅僅是一般交通事故,並非重大交通事故,則頂包人員未達到追究妨害作證罪的標準。

一般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只要駕駛員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則頂包人員就不構成妨害作證罪,但找人頂包作為違法行為,應當受到公安機關罰款或治安拘留等處罰。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佔少數)。如果駕駛員構成交通肇事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的規定,頂包人員構成妨害作證罪。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複核一般能成功嗎?

交通事故複核申請推翻的機率有多大,主要看以下三點,越有理推翻的機率越大,沒有理,只是對處理結果不滿意,複核申請也是白費勁。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複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並作出複核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式是否合法。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第五十二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核申請後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複核申請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經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適用簡易程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複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認定書複核成功的機率有多大需要看是否有充足的理由來進行復核申請,並且需要向交通管理部門提交複核申請書。在交通管理部門審查之後,會在受理之後的三十天作出複核的具體結論。一般已有一方向法院進行提請訴訟的,交通管理部門不會受理其複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