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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出具嗎?

欄目: 交通事故處理 / 釋出於: / 人氣:3.08W

單方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出具嗎?

一、單方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出具嗎?

需要,單方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從該規定可以看出,交通事故責任書是重要的書證。

1、發生單方交通事故僅造成自身車輛損壞的,駕駛人應迅速將車輛就近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在報警的同時立即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將派員到現場處理或告知當事人直接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2、發生單方交通事故造成公共設施及其他財產損壞的,駕駛人標劃現場後,應當迅速將車輛就近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報警,等候交通警察的處理。

二、單方交通事故認定書內容有哪些?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單方面的交通事故交警到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後,也會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單方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包含的內容: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