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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10%責任殘疾賠償標準是什麼?

欄目: 交通事故案例 / 釋出於: / 人氣:2.9W

交通事故10%責任殘疾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10%責任殘疾賠償標準是什麼?

計算公式:

①殘疾賠償金(60週歲以下)=(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20年乘傷殘賠償係數)

②殘疾賠償金(60週歲以上75週歲以下)=(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80-實際年齡)乘傷殘賠償係數)

③殘疾賠償金(75週歲以上)=(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5年乘傷殘賠償係數)

二、交通事故被撫養人生活費怎麼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三、交通事故 護理費怎麼計算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交通事故的責任賠償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計算,包括被撫養人的生活費,護理的費用,殘疾賠償的費用等,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