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脾切除最低賠多少?
脾臟切除定殘8級。8級傷殘的殘疾賠償金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乘傷殘係數30%乘賠償年限。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九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後,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
(一)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
(三)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
(四)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時已超過前款規定的時間,調解自受理調解申請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調解開始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二、交通事故如何申請傷殘鑑定
1.交通事故(車禍)受傷後多少時間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一般自受傷之日起3到6個月以上可以申請傷殘鑑定,但傷害結果非常明確、治療終結並穩定的不受此時間限制,可以提前申請傷殘鑑定。
一般情況下,經住院治療後已經出院或未住院經門診治療,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全身骨骼、神經、肌鍵或其他組織損傷超過3個月,顱腦組織損傷超過6個月,情況穩定無須再進行手術治療(即沒有安放鋼板、鋼釘等內固定物不需要進行取出手術或安放的內固定物不需取出),即符合傷殘評定的時間要求,可以要求傷殘鑑定;內固定物取出手術完成出院後半個月以上,可以要求傷殘鑑定。
顱腦組織損傷超過6個月但仍在住院治療未出院的,只要達到臨床穩定狀態,一般符合傷殘評定的時間要求,可以要求傷殘鑑定。
根據有關的傷殘評定國家標準規定,傷殘評定應以事故或致傷行為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或狀態穩定後進行。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院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
2.交通事故(車禍)受傷後申請傷殘鑑定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1)受傷者身份證;
(2)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門診病歷本;
(4)醫院住院病歷;
(5)鑑定機構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發生車禍之後,責任方需要進行相應的責任承擔,並且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具體的賠償金額按照案件的情節嚴重程度還有傷殘程度計算,申請傷殘鑑定需要的材料包括受傷者身份證,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門診病歷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