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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何时设立 | 用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

栏目: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2.86W

用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以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的,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用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质权何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