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2000年颁布了《招标投标法》。新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提速,招投标市场也在这番工程建设浪潮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此同时,招投标实践中的问题也不断涌现,其中招投标纠纷的救济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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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投标保证金额度比例为多少呢?
为了有效认定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投标人弄虚作假,以及投标人假借资质以他人名义投标,条例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泄露标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不得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不得内定中标人等。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价格;不得事先约定中标者而联合采取行动;不得利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资质证书印鉴进行投标;不得伪造或者虚报业绩、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虚假的信用状况信息等;不得通过转让或者租借方式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投标人如果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