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名不同1、非控股股东:非控股股东不可以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提名。2、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提名。二、持有股份不同1、非控股股东:非控股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下的股份。2、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0%以上的股份。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