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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組織賣淫罪可以假釋嗎

欄目: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 發佈於: / 人氣:1.66W
17組織賣淫罪可以假釋嗎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2018組織賣淫罪量刑標準

犯組織賣淫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許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許沒收產業:
(一)安排別人賣淫,情節嚴重的;
(二)逼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
(三)逼迫多人賣淫或許屢次逼迫別人賣淫的;
(四)強姦後迫使賣淫的;
(五)造成被逼迫賣淫的人重傷、逝世或許其他嚴重後果的。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許死刑,並處沒收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