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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實際佔用面積是指是什麼?

欄目: 經濟適用房 / 發佈於: / 人氣:2.67W

一、土地使用税實際佔用面積是指是什麼?

土地使用税實際佔用面積是指是什麼?

土地使用税實際佔用面積通常是指土地使用證上註明的佔用面積;如果尚未辦理土地使用證.按暫估面積(可由税務機關核定)為具體的佔用面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土地使用權共有的,應按各方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分別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税。如綜合樓分屬幾個單位使用,按各自佔用的建築面積計算佔用土地面積繳納土地使用税。其計算辦法是:  

應交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積= 該單位使用的建築面積×綜合樓使用土地面積(平方米)÷綜合樓全部建築面積(平方米)2、關於多層建築房屋的應税土地面積確認問題  

多層建築房屋應按房屋建築面積佔大樓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應税土地面積,即:  

多層房屋應税土地面積=大樓總應税土地面積×(房屋建築面積/大樓總建築面積) 

如果納税人未能提供大樓總建築面積資料,按房屋建築面積除以總樓層數確定應税土地面積。

依據《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税額計算徵收。前款土地佔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税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税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税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二、土地使用税的相關要求規定:

1、對林區的有林地,運材道,防火道,防火設施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税。林業系統的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可比照公園免徵土地使用税。

2、對水利設施及其管護用地(如水庫庫區,大壩,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如生產,辦公,生活用地,應照章徵收土地使用税。

3、對企業的鐵路專用線,公路等用地,在廠區以外,與社會公用地段未加隔離的,暫免徵收土地使用税。

綜上,公民使用了國家的土地而被收取税費也是非常合理的,但是前提是國家不能隨便收取公民並沒有使用到的土地面積,只能按照最初合法審批給公民的那些面積為基礎來計算税費,而且也有的土地比較特殊甚至會被允許免去收税的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