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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土地使用税的徵收税額是多少

欄目: 經濟適用房 / 發佈於: / 人氣:2.94W
時間:2024-03-03 05:32:48瀏覽:3635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土地使用税的徵收税額是大城市的税額為1.5元到30元每平方米,小城市是0.9元的18元每平方米,縣城之類的土地徵收的税額為0.6元到12元每平方米,因此城市級別越高,所徵收的税額也就越高。
關於土地使用税的徵收税額是多少

一、土地使用税的徵收税額是多少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

(一)城市:指經國務院批准建制的市的市區;

(二)縣城: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縣城城區;

(三)建制鎮:指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建制鎮的鎮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區;

(四)工礦區: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具體開徵的工礦區由市、縣人民政府提出意見,逐級上報自治區地方税務局審定。

城市市區、縣城城區、建制鎮鎮區和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在開徵範圍內使用土地(包括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土地,下同)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土地使用權已明確的,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納税;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納税:土地使用權擁有者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者或實際使用土地者納税。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户以及其他個人。

對於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情況還是比較客觀的,比如説如果是房地產公司需要修建房屋的話,那麼是需要依法繳納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如果是農民專家的話,就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數量,而土地使用税的税額也是根據城市級別來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