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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後怎麼辦

欄目: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29W

對於不予執行的仲裁裁決,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我國《仲裁法》規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仲裁法》第九條

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後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