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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轉讓需要備案嗎?

欄目: 知識產權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1.45W

一、著作權轉讓需要備案嗎?

著作權轉讓需要備案嗎?

可以去登記,可以不去,著作權的備案登記遵循自願原則,因此,當事人與受讓人的著作權轉讓合同不是必須登記備案。但備案可以更加明確合同雙方約定的內容,預防著作權糾紛,減少作品使用的交易成本和降低交易風險,因此,建議當事人進行登記備案。

登記備案採取自願原則。雖然是否到著作權管理部門備案登記並不影響著作權轉讓合同的效力,但是辦理了備案登記,可以明確合同雙方關於轉讓價格、地域範圍、權利種類等具體約定,預防著作權合同糾紛,並起到公示的作用,可以降低交易風險;同時當他人侵害受讓人所獲得的著作權時,還可以降低受讓人證明自己為權利人的舉證難度和成本,一定程度上避免侵權糾紛。因此,仍然建議雙方儘量到著作權管理部門辦理著作權轉讓合同的登記備案。

二、著作權轉讓有什麼特徵?

1、著作權轉讓的對象是財產權,著作權的內容分為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因創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與作品相關的人身權利。這種人身權與作者的人格利益緊密相關,具有永久性、不可剝奪性,自然不能轉讓。

2、著作權的轉讓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作品的著作財產權自權利人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即成為該作品的著作權人,從而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但是,這種權利主體的變更不同於財產法中的權利主體變更。

法律中,著作權的原始主體和繼受主體可能對同一作品各自分享利益。當然,如果權利人轉讓作品財產權的全部,受讓人則是全部著作權主體;如果權利人轉讓的是作品部分財產權,受讓人則是部分著作權的主體。

3、著作權的轉讓與作品載體所有權無關。一般來説,作品應附着一定的載體,載體既是所有權領域的客體物,又包含着著作權領域的作品。但著作權的轉讓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權,與作品載體所有權無關。

著作權轉讓後,並不需要辦理登記手續,著作權所轉讓的對象只能是著作財產權,轉讓發生後,會導致著作權的主體發生變更,受讓人享有相應的著作財產權,著作權中的人身權不能進行轉讓,也不能繼承,屬於著作權所有人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