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回商標續展後費用可以退嗎?
國家商標局的官方費用,一概不退,無論商標是否申請成功,國家商標局都做了相應的工作,所以費用不退。繳納相關費用之後申請撤銷商標註冊申請,不需要再繳納費用,但是申請註冊時已經繳納的費用不予退回。且公司在撤銷商標申請後還可以重新申請,但重新申請需要再次繳納相關費用。
一份續展註冊申請需繳納規費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屆滿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註冊申請的,還需繳納250元的延遲費。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續展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續展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二、辦理商標續展需要什麼材料?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3、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註冊證複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三、辦理商標續展需要注意什麼事項?
1、續展申請核准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
2、如果續展申請有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續展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4、如果是申請人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5、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註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綜上所述,商標使用都有一個到期日,如果商標持有人申請了續展手續,商標局受理的時候就會讓其繳納一筆費用。如果當事人之後提出撤銷續展,這個費用也拿不回來,商標局不會退的,這是需要注意的地方。當然,如果撤銷後再申請的,就無需再繳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