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拆除違法可以強拆嗎違法嗎?

欄目: 維權技巧 / 發佈於: / 人氣:3.16W

一、拆除違法可以強拆嗎違法嗎?

拆除違法可以強拆嗎違法嗎?

司法強拆不違法,暴力強拆違法。

司法強拆是指在房屋徵收補償過程中,徵收人與被徵收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能達成補償協議,在徵收人依法作出補償決定後,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既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又不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行為。

二、司法強拆的法律依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83條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2.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8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被徵收人在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補償決定後,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搬遷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司法強拆的法定程序

1.申請前的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54條,在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行政機關需要向當事人出具《催告書》,如果當事人在《催告書》送達後10日內仍不履行,行政機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

2.申請:根據《行政強制法》第53條,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作出執行裁定。人民法院裁定準予執行的,一般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執行。

因此對於應該被拆除的建築,可以採取強拆措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強拆只能靠司法強拆,而不能靠暴力強拆,司法強拆就是指當在房屋拆遷的過程中給出了被拆遷人補償的決定,然後要求對方在既定的期限內搬遷,因此這也算是保證了雙方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