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一般房屋拆遷違約合同怎麼辦

欄目: 房屋拆遷 / 發佈於: / 人氣:4.53K

一、一般房屋拆遷違約合同怎麼辦

一般房屋拆遷違約合同怎麼辦

如果在房屋拆遷過程中,一方如果有違約行為的話,那麼當事人可以掌握住違約人違約的證據,然後向提出行政訴訟要求相應人員進行賠償。對於預期違約,守約當事人依法選擇下列救濟方式來追究對方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1、採取自救手段,維護自身利益

對於預期違約,守約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權,可單方解除合同,並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失。此規定比較適合明示毀約。但對於默示毀約而言,因恐難以掌握對方違約的確切證據,故守約方不宜而採取解除合同措施,可為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準備,以避免擴大自己的經濟損失;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在預期間內提供適當的履行擔保。若對方當事人在處理期間內不能提供適當擔保,應視為對方明示毀約,此時可依法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此種自助措施與行使不安履行抗辯相似。

2、尋求司法救濟,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對方可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此種措施,對於明示毀約易於操作;但對於默示毀約,守約方須掌握對方預期違約的確切的證據後方可訴諸法律,否則,將因證據不力反而於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對方履行

當一方預期違約,對方可堅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對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靜觀對方的態度是否有所變化,然後決定是否採取相應措施。對於明示毀約,守約方應明確要求對方撤回毀約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對方履行,以免擴大損失。對於默示毀約,守約方一時無確切證據證實對方毀約,可等待對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對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實際違約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違約責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

二、違法建築被違法強拆後要評估嗎

違法建築被違法強拆後不用進行評估,但可以追究違法人員的相關責任。違法建築強制拆除程序如下:

1、案件受理登記

2、現場勘察記錄

3、簽發《停工(核查)通知書》(應註明:A、上述行為書面説明;B、本人身份證明材料;C、房屋相關材料)。

4、填寫《 案件立案審批表》(籤承辦人意見及依據,然後交領導審批同意後做調查筆錄)。

5、做《調查詢問筆錄》(相關説明:A、這個日期那一天不確定,要看當事人配合情況決定。B、做現堪和筆錄時,首先亮明身份,由兩人以上執法,宣佈執法依據;C、內容要具備以下幾個要素:房屋所有者是誰,違建的出資建設者是誰,房屋開工日期,房屋所處位置,工程進度,房屋面積、結構(分磚混、磚木、鋼架、簡易棚亭披屋),工程造價,完工時間,所作用途,問清是否辦理建房手續,告知其違法行為,違反什麼法律條款,當事人確認筆錄內容,請當事人簽名,並緊頂內容下格簽名)。

6、給規劃部門發商請函,認定是違法建築。

7、填寫《案件處理審批表》 (承辦人意見及依據,報領導審批)。

8、簽發《限期拆除告知書》,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違法建築,限期日期根據房屋面積,結合裁量權決定,並告知其陳述、申辯權。

9、送達回證

10、限期拆除到期後去核查,填寫《核查情況登記表》。

11、填寫《拆除違章建築工作單》,將《拆除違章建築工作單》報區政府備案。

12、簽發《強制拆除決定書》(告知其的行政複議、訴訟期)。

13、簽發《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限其在規定期限內自覺履行行政決定。

14、送達回證(限期拆除決定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可以一次性同時送達)。

15、7天后去核查,填寫《核查情況登記表》。

16、簽發《 強制執行決定書》,告知其法定期限內的行政複議、訴訟期。

17、送達《強制執行決定書》。

18、張貼《強制拆除公告》。

19、擬定強拆方案,組織強制拆除 製作強拆現場筆錄,達到行政複議、訴訟期時間要求。

違法建築被違法強拆後不用進行評估,但可以追究違法人員的相關責任。違法建築強拆是需要經過法定程序的,如果執行人員在拆遷過程中有違規事項,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要求其賠償被拆遷人的相關損失。情節嚴重的,會被判處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