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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落空地不會納入評估、不給補償嗎 | 棚户區改造時

欄目: 拆遷安置 / 發佈於: / 人氣:8.76K
棚户區改造時,院落空地不會納入評估、不給補償嗎

棚户區改造一直是徵收拆遷領域的熱點,“補償是否合理”,相信是每一位棚改户最關心的問題。由於歷史遺留問題,很多城市中還存在帶有院落、空地的房屋。當這種房屋遇到棚改拆遷的時候,院落空地是否能夠得到補償?這是不少被拆遷人最關心的問題。畢竟城裏的土地那麼值錢,不予補償太不划算了。

一、60多平院落在棚改時被遺忘,不予評估補償,這合理嗎?

天津某地劉先生的房屋是祖輩留下來的磚瓦平房,兩證齊全。房屋的建築面積有98平方,房屋前面有一個大院落,大概有60多平方。

2019年要進行棚户區改造,他家的房屋被劃入了拆遷範圍。可是當拿到評估報告的時候,劉某發現房屋面積按照一比一的比例安置補償,但自家的院落並沒有被評估。這意味着院落是不會賠償了。劉某對此非常不滿意,明明院落就屬於自家,也存在這麼多年了,為什麼不給評估補償呢?

二、空地院落應不應當補償?有何法律依據?

劉先生要求對空地院落進行補償的要求其實是正當合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徵收國有土地上房屋時是否應當對被徵收人未經登記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補償的答覆》中提到:“對土地公有制之前,通過購買房屋的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轉為國有後迄今仍繼續使用的,未經確權登記,亦應確定現使用者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中,應將當事人合法享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院落、空地面積納入評估範圍,按照徵收時的房地產市場價格,一併予以徵收補償。”

所以,劉先生家中的院落、空地是應該有補償的,應當由評估機構按照市場交易價格進行評估,然後進行合理補償。

三、棚改房屋及空地院落的補償標準是什麼?

這裏我們首先要知道,補償標準有一個基本原則就是:保證被拆遷人的生活水平不會降低。如果你感覺到徵收方給你的補償,會讓你原有的生活水平明顯降低了,那麼這個補償就不太合理,你需要注意了。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中説到: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被徵收房屋價值是指被徵收房屋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在正常交易情況下,由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評估時點自願進行交易的金額。

通常來説,咱們可以大致參考周邊房價來粗略測算自家房屋的價值。

補償評估不合理,律師建議您採用三步走維權法

通常,在下發房屋徵收決定後,徵收方就會進行分户評估,並製作分户評估報告,確定每家每户的房屋評估價值,明確具體補償金額。

被徵收人如果認為評估結果不合理,咱們可以採取三步走維權法:

1、在收到評估報告後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

2、對複核結果仍不服的,可以在10日內向被徵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3、對鑑定結果仍有異議的,待政府作出補償決定書後及時申請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該補償決定書。

最後,即明拆遷律師要提醒大家,遇到棚户改造空地、院落補償的問題大家可以根據上述規定,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以免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