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違建怎能輕易認定

欄目: 拆遷安置 / 發佈於: / 人氣:4.58K
違建怎能輕易認定

違建這個詞大家絕不會陌生,近年來各大城市如火如荼的拆違行動,以及全國各地徵地拆遷過程中大家都會見過或遇到過違建。對於違建來講,最終仍逃離不了被拆除的命運,在徵地拆遷過程中,對於手續不齊全、產權存疑的建築基本上都會一股腦地當做違建處理,在徵收補償中“理所當然”地不享有拆遷補償。

難道違建就能如此輕易地被認定,然後一拆了之嗎?絕對不是!

【認定主體是誰】

我國的土地性質分為兩種: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土地。在城鎮中國有土地上的違建,是要由縣級政府規劃部門認定;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違建,要由鄉鎮政府進行認定。

因此,只有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才有權利認定建築是否是違建。

【認定的程序如何】

政府主管部門必須經過一系列嚴格的程序,才能認定為違章建築。

首先,在接到舉報或是在核查中發現建築存在違建可能的,政府主管部門要先對該建築進行調查取證。需要在現場採用詢問、拍照、視頻等方式記錄該建築的位置、結構、面積、修建時間、房屋權屬等一系列詳細問題,調取房屋登記部門的登記材料加以比對,還需要對該建築的所有人進行詢問,並製作相應的詢問筆錄。而詢問筆錄是需要經被詢問人簽字確認才能作為合法有效的證據材料的,因此被詢問人在簽字前一定要認真仔細核對詢問筆錄中的內容,與描述不相符的地方也應當告知記錄人改正,拒不改正的應拒絕簽字並通過錄音、錄像等方式進行記錄留作證據。

然後,政府主管部門根據調查取證的記錄,結合房屋登記部門的記錄,以《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基礎,再認定房屋是否為違建。

最後,政府主管部門以書面方式告知當事人的建築是否被認定為違建,以及相關的事實、法律依據以及當事人所享有的權利,之後再作出《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並送達當事人。

【救濟措施】

在房屋被認定為違建後,還能否進行維權呢?答案是可以的,此時當事人依舊享有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在收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後,若是持有相關證據,並認為不屬於違建的,當事人應在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或是在6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通過上級政府的複議決定或者法院的判決,來改變最初的違建認定,以此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建築是否違法必須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並出具書面告知書,經過上述程序後才能認定是否為違建。若是您在生活中也遇到了違建強拆等相關法律問題,請您聯繫專業律師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Tags:認定 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