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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征地補償辦法及標準?

欄目: 補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1.48W

一、廣西征地補償辦法及標準?

廣西征地補償辦法及標準?

廣西征地補償辦法的制定及標準,是根據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由用地單位向被徵地單位支付各項補償費。具體如下: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確單獨補償農村村民住宅。草案規定,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規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

2、先補償再徵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明確徵地應按市場價格補償。根據草案,徵地補償不再按以往的土地產值為標準計算。土地補償標準既考慮原有用途年產值因素,又要綜合考慮土地區位、供求關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各類因素,特別是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補償,則應當遵循市場原則。最終補償目的要達到保證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長遠生計有保障的效果。

4、草案將補償內容由三項改為五項。在現行“土地補償、安置補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補償”基礎上,把住宅從地上附着物中單列出來,並新加了社會保障的補償。

5、在住房保障方面。將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徵地農民提供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無法提供的按照市場價給予貨幣補償;城市規劃區外則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並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給予補償。

6、社保方面。將在補償資金中增加社保補貼資金,記入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户。

7、草案還對徵地程序作出原則性規定。必須依照合法、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嚴格的程序”,並明確,“補償資金不落實的,不得批准和實施徵地。

8、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徵地補償制度改革第一步,草案已授權國務院就徵地補償安置制定具體辦法。依據現行《土地管理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通過國家向農民徵地,成為國有土地後再轉入市場。失地農民往往無法正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觀上形成了政府與民爭利的局面。

二、具體的補償費用有哪些?

具體的補償費用有: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地面附着物補償費等。

1、土地補償費:

(1)徵用水田,按其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倍補償;

(2)徵用菜地、魚塘、藕塘,按其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倍補償;

(3)徵用旱地,按其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倍補償;

(4)徵用開荒地、輪歇地、草地及其他土地,按當地旱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一至二倍補償;

(5)徵用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特種用途林等林地,已有收穫的,按被徵用林地年產值的五至十倍補償;未有收穫的,按長勢參照鄰近同類樹種年產值的五倍補償。年產值的計算,以當地基層統計年報單價為基礎,由有關部門協商核定。對收穫有大小年區分的經濟林地的年產值,按徵用前兩年的平均年產值計算;

(6)防護林地不得徵用。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徵用的,應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並按該林種實際價值的十倍補償。

2、青苗補償費:

被徵用耕地上有未收作物的,應儘可能待收穫後進行施工。如急於用地,須毀青苗的,由用地單位按作物一造產值補償。土地管理部門發出徵地通知後種植的作物,不予補償。

3、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1)被徵用土地地面上的房屋,由建設單位按當地統一房產價標準補償,或者按原有房屋面積回建質量相當的房屋;

(2)被拆除的水井、水渠、道路、曬場和其他設施,由用地單位負責回建或者拆價補償;

(3)遷移墳墓由用地單位給予適當的遷移費;

(4)土地管理部門發出徵地通知後建造的地面附着物,不予補償。

徵地補償的標準,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規定。按照當地省人民政府最新公佈的全省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片區綜合價進行補償。各地區的補償標準是不統一的,當然,每個地區補償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區片綜合地價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