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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房屋拆遷是否需要補償

欄目: 補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1.94W

需要,非住宅房屋的貨幣價格補償包括兩部分內容,房屋區位補償和地上物價補償。
計算公式為:非住宅房屋拆遷價格=區位價格×K1×K2×K3×建築面積+地上物補償價。其中,K1代表的是容積率調整係數;K2代表的是房屋原用途調整係數;K3代表的是規劃用途調整係數,當規劃用途為市政府確定的市政公益事業等重點工程時為0.7,其他情況下是1.0;地上物補償價的計算按照各市、地、縣有關規定採取的成本估價法,用房屋重置成本法結合成新進行計算。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非居住房屋拆遷是否需要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