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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小三陽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欄目: 補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2.1W

近年來,因為徵地拆遷引發的糾紛事件很多,其中大部分矛盾都集中在徵地補償款上。各個地方的徵地補償標準是不同,這個和當地的經濟生活發展情況、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及土地年產值等因素有關。那麼平邑小三陽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下面我們通過小編的這篇文章瞭解下。以下標準僅供參考

平邑小三陽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平邑小三陽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1、徵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徵收空閒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徵地補償項目包括哪些?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着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三、徵地補償款如何分配和管理?

徵地補償費中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保管。經村民會議同意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有條件將土地補償費用於發展生產,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統一安排使用;被徵收的土地屬於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經村民會議2/3以上的成員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可以調整其他土地的給被徵地農民,但質量和數量不相當的,可以給予被徵地合理補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未能調整其他土地給農民,且又未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應將不低於80%的土地補償費一次性支付給被徵地農民用於發展生產、自謀生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依照前款規定取得的土地補償費應當設立專户管理,用於發展生產和被徵地農民的生活補助。土地補償費的使用應當由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的成員表決確定,收支情況至少每6個月公佈一次,接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村民監督。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挪用、侵佔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補償費。

綜上所述,按照平邑當地徵地補償政策規定,平邑小三陽徵地補償標準按照土地類型劃分為不同標準,耕地、水田、林地和未利用土地的徵地補償標準都不同。徵地補償款中的土地補償費是發放到村委會的,然後村委會根據實際情況統一分配,原則上面,80%以上的土地補償費要發放到當地農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