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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轉移財產要怎樣處理

欄目: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49W

債權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銷權。債權人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轉移財產是指採取贈與、拋棄、惡意低價轉讓等方式藏匿財產,以達到其非法佔有不正當財產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
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債務人轉移財產要怎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