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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他人的名買經濟適用房被借方反悔怎麼處理

欄目: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39W

如果借名買經濟適用房被借方反悔,訴爭房屋的所有權歸被借方所有,實際出資人借方對房產不享有基於物權上的所有權權利;
但由於其實際出資,則其與被借方之間發生了基於債權上的債權債務關係,也就是説,雖沒有了房,但還有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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