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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憑證作用是什麼

欄目: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37W

債權憑證發放後,相對於執行法院和當事人,主要有三大功能:

債權憑證作用是什麼

1、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

2、終結現行執行程序,在一定條件下作為新執行依據,啟動新的執行程序。

3、中斷執行時效,延長申請執行期限。

法律依據:《債權憑證》 第六條

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