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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借款協議書範本是怎樣的?

欄目: 債務債權 / 發佈於: / 人氣:3.1W

國際借款協議書範本是怎樣的?

國際借款協議書範本是怎樣的?

國際借款協議書

本借款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 定義條款

定義條款對協議中論及的關鍵性名詞或專業名詞等予以定義,避免借貸雙方在履行合同中出現誤解或糾紛。

第二條 貸款貨幣

貸款貨幣是指借貸雙方選用哪種貨幣用作貸款使用的幣種。在協議中,不僅可以選擇一種貸款貨幣,為了減少匯率風險,還可以選擇多種貸款貨幣,即一筆貸款使用兩種以上貨幣作為貸款貨幣,有時也可以選擇綜合貸款貨幣單位,如歐洲經濟共同體的 歐洲貨幣單位(ECU)、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特別提款權(SDR)。特別提款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1968年創立的一種記賬單位和貨幣定值標準。為了分散貨幣匯率風險,國際借貸協議也規定借款方在提款時可以在約定的幾種貨幣中選擇一種貨幣,或在貸款轉期時選擇另外一種貨幣作為貸款貨幣。

第三條 貸款金額

貸款金額也稱貸款額度,是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貸款的總數額。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是指從國際借貸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方還清所有借款 本金及利息之日止的期間。根據期限長短可分為短期、中期和長期,通常,貸款額度越大,貸款期限越長。

第五條 貸款利息率、利息的計算

貸款利息率也稱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有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之分。固定利率也並不是一成不變,有時貸款銀行會定期予以調整;浮動利率則多按貸款期限和貸款額度的累進制遞增。

第六條 貸款的使用

政府借貸協議對貸款使用的目的一般都做明確規定,特別是項目貸款必須寫明項目名稱、各項目的資金分配等。非經貸款方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貸款的使用用途。

第七條 貸款的提取

該條款主要列明借款人提取貸款的方式(一次提取或分期提取)、時間、數額、地點以及提款通知等事項。大多數借貸協議都要求借款人在借貸協議有效期間內提取借款時,應事先(通常提前5天或更長)向貸款方發出書面提款通知,註明提款日期、提款數額、該筆提款的利息期、借款方的銀行賬户、提款地點等。按國際金融市場慣例,提款通知應是不可撤銷的,提款日期也應為銀行營業日,提款地點應為貨幣發行國內(即由貸款方將貸款直接劃撥到借款方在該國銀行而不是 第三國的銀行賬户上)。

第八條 貸款的償還

該條主要規定貸款償還的方式、提前還款等事項。

第九條 陳述與保證

陳述與保證條款主要載明借款人對其法律地位、簽約資格、簽約能力、財務及商務狀況、償還能力等所作的聲明和陳述,並對其真實性予以承諾和保證,如借款人違反上述保證,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約定條款

由於貸款人在國際借貸關係中相對借款人面臨更大的風險,因此約款也是單方面要求借款人對貸款人所做的保證,但該保證與“陳述與保”條款保證的內容不同,“陳述與保證”條款旨在由借款人保證其簽約權力和行為能力的真實性,而約定條款主要要求借款人承諾在借貸協議生間承擔一系列作為或不作為義務,旨在促使借款人履行借貸協議,特別期還本付息。

第十一條 權利轉讓

該條主要由借款人對貸款人轉讓其在借貸協議中的權利問題予以規定。通常情況下,貸款人有轉讓其權利的自由,但是貸款人轉讓其權利的自由要有所限制,在讓與權利之前必須經借款人同意,並不得增加借款人的負擔,否則轉讓無效。而對於借款人的提款權一般禁止轉讓。

第十二條 税收承擔

該條對借貸雙方履行及簽訂國際借貸協議中涉及的税收問題作出明確規定。通常情況下,貸款方應負責承擔對其貸款所得利息所徵收的 税款。

第十三條 貸款費用

貸款費用指在簽訂及履行借貸協議中所涉及的費用,如 管理費、 代理費雜費等等。該條主要明確這些費用的分擔問題。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該條主要規定違約的構成及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或 守約方可以採取的救濟方法、不可抗力的認定等,借貸雙方凡是基於非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借貸協議的情形,都構成違約。

第十五條 法律適用

規定因借貸協議發生糾紛所引用的法律或適用的法律,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確定某一國內法或 國際慣例或國際公約。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條款

該條款又稱 仲裁條款,因為大部分當事人都選擇仲裁方式解決因借貸協議所發生的爭議,所以應載明仲裁地點、 仲裁機構、仲裁裁決的效力。選擇仲裁方式之後,則不能選用訴訟方式。

第十七條 其他條款

其他條款主要針對借貸協議的具體情況對協議上述條文中未能規定的事項予以明確,以防遺漏或不完善

以上是國際借貸協議最基本的條款。在實際業務中,由於每一筆借貸有其不同的特點,借貸當事人各不相同,因此,協議的內容遠比以上條款詳細和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