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別人拖欠錢不還怎麼辦?
應該及時起訴處理,債務糾紛起訴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能及時查封對方的財產。債權人起訴之前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身份證明;
2、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明(合同、收據、借據、欠據、協議、信件、電報等);
3、債務人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
4、利息計算方法、起止時間、依據;
5、擔保或者抵押的證明材料、債務轉讓的證明材料;
6、請求訴前財產保全或者財產保全的,提供可財產保全財物的存放地點、數量價值,銀行存款開户行、賬户;
7、債務人家庭成員情況;
8、能證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實的證明材料;
9、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提交申請書。以上證據在法院開庭時必須出示原件。
10、因客觀原因對證明與本案有關的證據無法自行收集,可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二、欠錢不還起訴的條件是什麼?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債務人欠錢不還起訴狀的基本內容應該有哪些?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訴訟請求以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訴法院名稱,起訴的年、月、日,起訴人簽名或蓋章。
欠錢不還,如果遇到的話應當及時的進行處理,如果超過了一定的時間的話,會導致訴訟時效,已經超過訴訟時效那麼法院不予保護其申訴的權利。通常情況下起訴是需要辦理一定的手續的,首先是書寫起訴狀,其次才是提供證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