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業單位欠錢不還怎麼辦?
欠錢不還可以先與對方協商,約定分期還款。協商不成需要通過訴訟解決。去法院起訴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證明,起訴狀,並預交案件受理費。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欠錢不還申請財產保全的流程是什麼?
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
2、申請人提供明確線索。
3、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
4、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三、申請財產保全應當準備哪些資料?
(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及訴前財產保全擔保各一份;
(2)證明申請人、被申請人、擔保人主休資格的證明資料;
(3)證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民事關係的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合同書、欠據;
(4)證明概要查封的被申請人的具體財產線索及所有權證明;
(5)與申請查封的標的額相當的擔保財產清單及所有權證明;
用房屋或國有土地擔保的,必須提交產權證及房產登記信息卡(已抵押或被查封的房產和土地不能擔保);
用現金擔保,必須提交存期為半年以上的定期存摺或存單(存摺或存單由本院暫為保管);
上述材料必須提交原件核對複印件一份;
(6)擔保人為第三人時,擔保人本人需現場確認擔保(單位除外),若第三人無法現場確認,需提交相應的公證證明;
(7)與訴訟請求相關的其他證據材料。
事業單位也沒有欠錢不還的權利,如果是單位欠錢的話,是業單位的員工不承擔任何的責任,假如是債務人在事業單位上班的,那也可以到當事人上班的地方要債,但不能有任何違法要債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