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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警部門主持下雙方當事人所達成的調解協議有效麼

欄目: 欠款追討 / 發佈於: / 人氣:3.19W

在交警部門主持下雙方當事人所達成的調解協議有效。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後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由相關人到法院處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即行生效。
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調解期滿後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由相關人到法院處理。

在交警部門主持下雙方當事人所達成的調解協議有效麼